体重是呈正态分布的一种数据,肥胖症与体重不无关系,但单纯的体重不能充分反映体内脂肪的含量,一般是根据体重指数、腰围、腰臀比来判断,其切点的制定是人为的,主要通过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,依据人群得到的统计数字以及所测指标与健康危险的相关程度定出。
肥胖症诊断标准:
体重指数: 在1997年卫生组织公布正常体重指数为18.5-24.9 kg/ m2; 等于或超过25.0 kg/ m2为超重;25.1-29.9 kg/ m2为肥胖症前期;30.0-34.9 kg/ m2 为I度肥胖症(中度),;35.0-39.9 kg/ m2 为II度肥胖症(重度), 等于或超过40.0 kg/ m2为III度肥胖症(极严重)。
由于种族和文化差异,显然,上述标准并不适合所有人群,2000年肥胖特别工作组提出亚洲成年人体重指数正常范围为18.5-22.9 kg/ m2;小于18.5 kg/ m2为体重过低;等于或超过23.0 kg/ m2为超重;23.0-24.9 kg/ m2为肥胖症前期;25.0-29.9 kg/ m2为I度肥胖症; 等于或超过30.0为kg/ m2为II度肥胖症。
鉴于我国人群的肥胖症类型不同于西方,应有自己的分类标准。2000年以来,生命科学学会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组织全国相关学科进行调查,经数据汇总分析后,提出敏感度特异性较好、假阳性较低的体重指数切点24为中国成人超重的界限,特异度达90%的体重指数切点28为肥胖症的界限。
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肥胖症并不是单纯的体重增加,若体重增加是肌肉发达,则不应认为肥胖症。反之,近年来有学者提出“正常体重代谢性肥胖”的概念,指某些个体虽然体重在正常范围,但存在高胰岛素血症和胰岛素抵抗,有易患2型糖尿病、高甘油三酯血症和冠心病的倾向,因此,应全面衡量。
腰围:腰围比腰臀更可靠简单,所以现在倾向于以腰围代替腰臀比来预测中央性脂肪含量。卫生组织建议男性腰围超过94cm,女性腰围超过80cm为肥胖症。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建议对中国成人来说,男性腰围等于或超过85cm,女性腰围等于或超过80cm为腹部脂肪蓄积的界限。
腰臀比 腰臀比也被作为测量腹部脂肪的方法,白种人腰臀比大于1.0男性和腰臀比大于0.85的女性被定义腹部脂肪为堆积,但腰围更适于检测腹型肥胖症。
内脏脂肪面积及其它可以用CT或磁共振扫描第3和第4腰椎水平可计算内脏脂肪面积,面积超过130cm2 与代谢性疾病相关,小于110cm2则危险性降低。此外,还可用皮脂厚度测量仪及生物电阻抗测量预测体内的脂肪含量,间接判断是否肥胖症以及肥胖症的程度。
肥胖症诊断标准,存在不同的成熟阶段和各年龄段生长发育速度不一,儿童和青少年的脂肪测量面临一些特殊问题,脂肪测量方法应与儿童当时所处的的成熟阶段相关。脂肪增加较快有两个阶段,分别为5-7岁左右和青春发育早期。虽然成人用一个固定的切点来定义肥胖症,但对儿童则需用年龄加以校正。